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台教科所〔2018〕8号文件精神,台州市2018年教育科研论文评比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论文评比对象,为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在2017-2018年期间,完成或者在研的浙江省、台州市级教科规划立项课题以及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专项课题,并且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除此之外的其他课题论文、已在台州市及以上各部门主办的各类评审中获奖的,不能再参加评比。
二、评比办法
论文评比将按照台教监〔2010〕7号“关于规范台州市教育科研课题与论文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10%、25%和40%左右。为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今年将采用电子稿匿名评审。
三、文稿要求
每项课题只能申报一篇论文,作者最多限2人。参评论文不带任何附件。
申报的论文要求一式2份,用a4纸word打印,正文宋体五号字,题目3号字。正文前须写明论文标题、单位、姓名,并有摘要、关键词,文章总体控制在6000字以内。正文标号按一、⒈ ⑴ ①,参考文献及引文应注明。文末必须注明联系电话、课题名称与性质(编号、规格、立项时间)。整篇文章不得超过a4纸单面打印5页,如超过则取消参评资格。论文电子稿需隐去文稿中涉及作者的信息(如单位、姓名)以及文末信息之外。
凡是参加评比的作者,都视作做了以下承诺:⑴所写的教科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⑵没有在台州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所有获奖的论文都要进行查重检测,要求每篇文章重复率<20%、引用率<30%(包含抄袭自己的),凡超过底线的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通报。
请参评老师于5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送交科研处。联系人:阮冰琰,邮箱:,联系电话:668543。
科研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