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台教科规办[2018] 12号《关于开展台州市2017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台州市2017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与范围
(一)参加评奖的成果应对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与指导价值,能为教育行政决策或学校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或先行经验,或对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二)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管理机构批准立项的、由我市教育工作者主持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时间限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未经市级以上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各类课题和子课题研究成果、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和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
同一申报人以第一成果人身份的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推荐名额
本次奖励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推荐名额为6项。
三、申报办法及时间
申报者根据评奖条件和范围,填写《申报•评审书》、《成果活页评审表》,连同其它材料于7月3日前送交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电子文档一份)、《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电子文档一份),主体成果(研究报告)一式4份,附件(包括结题证书复印件)2份。
联系人:阮冰琰,联系电话:668543。
科研处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