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科研处文件
台学院科发〔2019〕32号
关于申报台州市2018年度教育科学
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教科规办[2019]09号文件《关于开展台州市201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为促进我市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实验改革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开展台州市2018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与范围
1.参加评奖的成果应对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与指导价值,能为教育行政决策或学校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或先行经验,或对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管理机构批准立项的、由我校教职工主持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时间限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3.未经市级以上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各类课题和子课题研究成果、已获省级及以上奖的和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
二、评奖组织
由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织评委会,评出优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给予奖励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纸质稿材料要求:由主持人填写的《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主体成果(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包括结题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2.电子稿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成果活页评审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稿(格式附后)。
3.同一申报人以第一成果人身份的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材料提交科研处的截止日期为6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重视本次申报活动,积极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
联系人:廖运平,联系电话:663206。
科研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