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台教科所文件《关于举行台州市2019年教育科研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论文评比对象,为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在2018-2019年期间,完成或在研的浙江省、台州市级各类教科规划课题,并且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县(市、区)级教科规划课题论文,需经县(市、区)择优推荐。除此之外的其他课题论文、已在台州市及以上各部门主办的各类评审中获奖的,不再参加评比。
二、申报办法
课题论文电子稿(评审、检测用)和纸质文稿(一式1份,存档用),各学院汇总后于5月17日前交科研处。
三、评比办法
为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用电子稿匿名评审。评委各自独立打分,然后汇总分数后,按从高到低录取。论文评比将按照台教监〔2010〕7号“关于规范台州市教育科研课题与论文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实施。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控制在10%、25%和40%左右。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每项课题只能申报一篇论文,作者最多限2人。参评论文不带任何附件。
2.论文纸质文稿要求:用a4纸word打印,正文宋体五号字,题目3号字。正文前须写明论文标题、单位、姓名,并有摘要、关键词,文章总体控制在6000字以内。正文标号按一、⒈ ⑴ ①,参考文献及引文应注明。在文末注明联系电话、课题名称与性质(编号、规格、立项时间)。整篇文章不得超过a4纸单面打印5页,如超过则取消参评资格。
3.论文电子稿要求:除要隐去文稿中涉及作者的信息(如单位、姓名)以及文末信息之外,其他与纸质稿相同。
凡是参加评比的作者,都视作做了以下承诺:⑴所写的教科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⑵没有在台州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所有获奖的论文都要进行相似度检测,要求每篇文章复写率<15%、引用率<30%,并且两者合计<30%,凡超过其中之一的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通报。
材料提交科研处的截止日期为5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重视本次评比活动,积极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
联系人:廖运平,联系电话:663206
附件:参评论文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