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台教科规办[2020]16号文件《关于开展台州市2019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为促进我市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实验改革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开展台州市2019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与范围
1.参加评奖的成果应对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与指导价值,能为教育行政决策或学校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或先行经验,或对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管理机构批准立项的、由我校教职工主持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时间限在2018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3.未经市级以上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各类课题和子课题研究成果、已获省级及以上奖的和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材料包括由主持人填写的《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3份、主体成果(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包括结题证书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
2.各二级学院将初审后的推荐材料,于2020年9月13日前交科研处,同时将《成果活页评审表》和《成果主报告》的电子文档(分别打包)及汇总名单(格式附后)发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3.同一申报人以第一成果人身份的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联系人:廖运平,联系电话:85137247,663206。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