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工作需要,省社科联拟充实、调整省社科专家库专家人选,组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组(以下简称“省‘十三五’规划学科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省社科联专家库专家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正确政治导向,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
2.有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高尚守信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正派、信誉良好,热心于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能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评审等活动,并能积极参加各类学术评审和研究指导工作。
3.熟悉本研究或工作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研究能力,研究或科普宣传成果丰富,在学术界或在社会上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较高的知名度。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4.高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党校等教学科研单位,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家须为“151”第二层次以上(含)人才,或为之江青年社科学者且具有博士学位。同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编著出版具有较大影响的社科类学术著作或普及读物不少于1部(包括主编文献集成、工具书,点校、校注古籍整理);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以浙江大学的规定为标准,包括《浙江社会科学》、《浙江学刊》)、国家级党报的理论学术版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咨询报告获省部级以上(含)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级以上(含)机关采纳;
(4)独立或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的成果获社科类成果省部级奖励,或者获厅局级奖二等以上(含)。
5.党政机关的专家,须是正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同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项:
(1)主持承担并完成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不少于1项;
(2)主持完成或执笔撰写全省专项性发展规划、重要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等;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浙江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以上发表理论和决策咨询类文章不少于2篇;
(4)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含)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纳不少于2次;
(5)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的调研文章、咨询研究报告获省部级奖励,或者获系统内厅局级奖二等以上(含)。
6.新闻传播出版等企事业单位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至少1项:
(1)独立策划、组织并出版社科类省部级以及重点出版物或双效益出版物(销量2万册以上且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不少于5部,或社科类系列普及读物不少于3套;
(2)在社科类重点期刊(被sci、ei、cscd、cssci核心数据库收录)或双效益期刊(平均出版发行量达1万册以上)作为策划、责任编辑不少于30期;
(3)在国家或省级媒体上独立或为主策划大型理论类、科普类栏目或活动不少于3次。
7.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原则上即为专家库专家:
(1)主持承担并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其它省部级以上(含)课题研究3项以上;
(2)现为国家社科基金的会议评审和通讯评审专家(含教育组、艺术组),或浙江省哲社“十二五”规划学科组成员,以及拟推荐为“十三五”规划学科组人员。
(二)“十三五”规划学科组成员的条件
“十三五”规划学科组在“十二五”规划学科组的基础上充实、调整而成。“十二五”规划学科组成员除离职、调任省外或因特殊原因不适宜继续履职者之外,均为“十三五”学科组专家的当然候选人,不再重新推荐。
新推荐的“十三五”规划学科组成员首先必须推荐为专家库专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3年以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是我省某一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遴选时优先考虑以下专家:(1)博士生导师;(2)国家级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3)省特级专家、省151重点及第一第二层次人才、省5个一批人才、省重点创新团队负责人等省级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4)部属和省属高校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
党政机关的专家必须是有相当理论造诣的厅局级领导,或是该单位研究部门具有正高职称的研究员。
2.年龄原则上要求在60周岁以下(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方式
本次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不限制推荐人数。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并经一定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其中符合条件拟推荐为学科组成员的,须特别提出。省社科联将按照工作程序,认真遴选“十三五”规划学科组成员,并报省社科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所有推荐专家的信息,须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其中专家的研究方向要尽可能写细写实,并附上每位专家的电子照片1张(近5年的工作照或证件照,要求头像清晰,2寸大小,像素约400*500)。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科研处,表格电子版及照片请以“××××单位专家推荐汇总表”为邮件名,分别发送至下列邮箱:hurong@tzc.edu.cn。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
联系人:胡蓉,电话88660364
科研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