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科发2017【2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2017年度在研科研项目进展、校立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日开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研科研项目进展工作
在研纵向科研项目负责人均应按要求填写《纵向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汇报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所在学院、部门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后, 汇总上报。
二、校立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1、校立科研项目负责人申请结题须填写《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提交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
2、各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学校结题要求(见附件3),对照各项目申报书中承诺的预期成果进行审核。对于到期未达到学校基本结题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中止。中止项目的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有指标限制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已归入科研机构人员由所在科研机构负责人提出评审意见,交二级学院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签署意见后汇总;对于未归入科研机构人员直接由二级学院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签署意见后汇总,材料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送科研处备案。
行政部门人员材料由本人提出申请后,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于2017年6月15日前交科研处鉴定。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电话:88660364。
附件1:纵向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汇报表
附件2:台州学院校立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3:结题要求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