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切实提高科研人员的学术自律意识,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术道德行为自查活动。
请各教师填写《台州学院科研人员学术道德行为自查表》《台州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表》,二级学院将本学院自查报告(包括学院自查内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学校的建议等)及教师自查情况表于2021年3月24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处(人文社科学院),从事科研活动的行政部门教师请交自查表到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科技处周老师、人文社科处廖老师。
联系电话:科技处88660379、人文社科处85137247。
附件1:台州学院科研人员学术道德行为自查表
附件2:台州学院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表
附件3:台州学院学术道德与伦理科学行为规范及管理规定
附件4:台州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5:台州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附件6:常见科研经费违规和不合理使用典型问题
2021年3月15日